佛教是主张苦行的宗教吗
佛教是主张苦行的宗教
文/圣严法师
当我们尚未解答这个问题之先,应该明白一下苦行两字的定义。
一般所说的苦行,大抵是指以自苦为手段以解脱为目的而言。从原则上说,这个观念并没有错,若从出发点上说,却大有区别:有的是盲目的自苦,有的是有理想的自苦,盲目的自苦,往往都是指的盲修瞎练,砂中榨油,既没有理论的根据,也没有一定的目的。有理想的自苦也有分别:一是迷信的,一是理性的;迷信的自苦是指以为持了牛戒吃草、持了狗戒吃屎、持了鱼戒浸水,便可在死后生天。理性的自苦也分两种,一是以合理的修持方法,寻求自我解脱,一是利用可资自我解脱的身心,协助他人(众生)解脱。
除了理性的自苦,其余均是外道的苦行。
近人有些认为佛教不主张苦行,认为佛教是主张苦乐中和的中道行者。当然,佛陀成佛,也是在他放弃了六年的苦行,把羸弱的身体调养复原之后(增含增上品之八)。不过我们必须明白:佛陀放弃的是盲目的苦行或是迷信的苦行,却又强调理性的苦行。寻求自我解脱是小乘的苦行,协助他人(众生)解脱是大乘的苦行。
因此,在长阿含经卷八中,有著这样的叙述:
佛对尼俱陀梵志说:“汝所行者,皆为卑陋:离服裸形,以手障蔽”;或食牛粪,或食鹿粪,或食树根枝叶果实……或有常举手者,或不坐床,或常蹲者;或有卧荆棘者;或有裸形卧牛粪上者,或一日三浴,或有一夜三浴,以无数众苦,苦役此身!”像这样的苦行,佛陀是极端反对的,因为那是除了自讨苦吃就毫无意义,既不能修身养生,又不能修心入定,更谈不上修行而利益他人。
佛陀接著把佛教的苦行告诉了尼俱陀梵志:“彼苦行者,不自计念:我行如是;当得供养,恭敬礼事;得供养已,心不贪著,晓了远离,知出要法;闻他正义,欢喜印可;不自称誉,不毁他人;不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贪取、嫉妒、邪见;精勤不忘,好习禅定,多修智慧;不为贡高我慢自大;常怀信义,修反复行,能持净戒,勤受训诲,常与善人而为伴党,积善不已;不怀憎恨,不为巧伪,不恃己见,不求人短,不怀邪见(不信因果为邪见),亦无边见(不是中道,便是边见:相信灵魂永恒不变,或者不信死后另有境界),是为苦行离垢法也。”
我们读了这一节佛教的苦行法门,该会感到无限的亲切,它的内容,无非是持戒、禅定、智慧等的解脱法,但也正是人间世的处世法。但这尚是属于理性的求解脱的法门。到了大乘经中,更加鼓励我们去大施大舍、难忍能忍、难行能行了,为了救济众生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并且要发愿生生世世救济众生而牺牲自己,乃至做到“三千大千世界,无一微尘,不是菩萨舍身命处。”像这样的菩萨行,能说不是大苦行吗?
因此,凡是正信的佛教徒,他必须检束身心,刻苦自励,待人要厚,自供要薄;唯有降低了物欲的生活,才能提高精神的领域,精勤于道业的修持,努力于事业的发展,贡献于大众的公益──发大愿心,为全体人类义务劳役,作一切众生不请之友,乃至牺牲自己而救济他人,这便是佛教的苦行。如果有人以不吃烟火食,不过人的生活,而以显异出奇作标榜,那便不是佛教的苦行而是外道的苦行。
(本文节选自《正信的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