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转角处遇到佛祖
他曾被人奉为传奇,却选择在京郊凤凰岭出家
贤书法师介绍龙泉动漫中的人物创意
文/苏小懒
认识贤书法师,屈指一算,差不多有十年的时间。
那还是在他出家前,同现在着一身黄袍,瘦削得颇有仙风道骨的出家僧人有着很大的不同。
同朋友去龙泉寺拜佛时,我常夸张地说:“贤书法师出家前呀,身躯十分强壮,简直……”又故作神秘状,“简直像个土匪。”
听者无不为之震撼,同我一样,带着小心翼翼又神往的表情往寺庙里走。
想来我真是大不敬,竟然对见谁都笑脸相迎、慈祥和蔼的法师说出如此放肆的话来。好在他也见怪不怪,对我宽容得厉害,听了也只是笑笑,并不介意,更不解释。
2004年,我还是《青年文摘》的一枚小编辑,因在天涯看到他的一首小诗《祖国啊,我只是摆个小摊儿》,而格外受触动,便积极主动地找他约稿。
那时的他,是天津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旗下制作的一系列商品广告,清新又幽默,同比国内强迫性重复、庸俗、毁三观的广告完全不同,看得出他下了不少功夫。或让人会心一笑,或禁不住恍然大悟,或让人屏住呼吸。
文字也犀利得很,简单干净,却又笔力十足。这从他同时身为天涯杂谈的版主的身份便能知晓一二。
2004年,正是天涯社区风靡全国的年代。整个天涯社区,放眼望去,每天里最抢风头的,当然是天涯杂谈,不知道那里曾推出了多少个著名作家、网络红人。
而他是版主。
听起来像是有着绝对权力能够呼风唤雨的神。
而他做过的让我记忆犹新的一件事情是,当年《虹猫蓝兔》在央视播出,他认为涉及语言暴力,太过血腥,写文发起声讨,几乎是一呼百应,响应者众。最终以央视不得不停播而告一段落。
不要提他以真实姓名刘书宏出版的图书,得过什么大奖。更不要提他曾为了女儿求学,开始了一段漫长又艰辛,有坚持又有接纳的择校历程。
嗯,毫不客气地说,出家前的他,是个传奇。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北京的一家素菜馆子。
为了迁就吃斋多年的他。
一同前来的还有他刚刚九岁的女儿刘真然。
那女孩真是漂亮可爱啊,至今我仍记得她跟爸爸撒着娇,“你千万不要为了炫耀我在读国学私塾,而让我当场表演背诵《论语》啊。”
彼时的老蛋(贤书法师出家前的网名),慈爱地看了爱女一眼说:“当然不会,爸爸并不是这么虚荣的人。”
时光流转,担心爸爸拿自己炫耀的刘真然如今在我的微信朋友圈里发着情感话题,既忧伤又孤独,哦,她还开了微店,偶尔卖卖珠宝。
这是题外话。
当年老蛋的确有点肥头大耳,至少走在街头如果他看了我一眼,我绝对不敢回瞪过去的那种。
可他吃素,每天同女儿一起念经做功课,雷打不动。
没多久便听说他偶遇龙泉寺的方丈学诚法师,选择出家为僧。
听到这个消息时,着实有些震惊。任何一个凡夫俗子听到自己认识的某个人突然出家为僧,下意识的反应不外乎是----
看破红尘?
家道中落?
有什么大的变故?
受到什么不可承受的打击?
……
影视剧里也是这么演的。
我当然不会如此俗气地想着他是因为以上的原因作出这样的选择。
信仰自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以及选择下所要付出的强大代价。
在当时的我看来,这代价未免有点过大。
大概过了四五年。
他邀请我们一家去龙泉寺坐坐。再见面,我惊讶极了。他大概瘦了几十斤,已经剃度的光头隐约冒着白色头茬,可是精神矍铄。
走路不急不慢,着一身黄袍僧衣,手指修长而苍白,双手合十。
“阿弥陀佛。”
我们谈了寺庙的结构,风景有多好,门前的银杏树有多么挺拔威武,来做义工的众人身份多种多样,泉水有多甘甜……
但其实我最想问的是,与妻子离婚,继而离开一双儿女,出家为僧,到底是为什么呢?
我始终无法问出口。
朋友,亲人,同学,爱人……不论关系多么亲密多么好,若想一直和谐相处,必须谨记的一个原则是--
记得你和他们的界限。
不该触碰的,不能触碰。
大家各有各的空间。
无任何秘密可言,并不是友情亲情同窗情爱情发展的最高阶段啊。
因为父亲信佛的缘故,连着带我也变得很是虔诚。
龙泉寺的名声越来越大,周末人山人海,我则改为工作日去。有次雾霾天,北京城的空气压抑到让人窒息,闻口烟味都觉得贪婪。
那天我们站在寺里能够遥望北京城的半山腰上,天空清晰地从半空划了一道分界线--一边灰头土脸,一边湛蓝如洗。
刚好听到贤书法师同众人讲解禅意趣闻。
寺庙有菜地,所有僧众均要参与耕种收割。
某天一个小和尚十分开心地同师父说,今年茄子大丰收呀。
另外一个小和尚听说后则愁眉苦脸。
原因是,前者收获的快乐,而对于后者来说--意味着整个夏天都要吃茄子了。
--原来,你的快乐,未必不是他人的痛苦。
听到这句话,我久久愣在原地。
也许对一些人来说,出家人必须严格遵守戒律,这不能做,那也不能干,是再痛苦不过的事情。
可是对于那些僧人呢,也许可以得到至高无上的精神享受。
后来的我常邀各路朋友去寺里拜佛,隔三差五能见上法师几面。
但我依然保持着对他选择出家好奇心的沉默。
直到这次出版人邀请我为他的新书《半路出家》作序。
到底为什么呐?
自己翻书去。(摘自贤书法师《半路出家》推荐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