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意识】是什么?
时间:2023-08-10
意识(佛教解释)
意识是生物的神经现象,是个体生理功能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自我感觉和外部感觉的综合,意识的基础是个体具有了对自身本体认知(自我意识)、对自身认知能力的认可、对自身行使能力的认可的综合。因此产生一个疑问,我认为我的意识存在,我就是有意识,我认为我的意识不存在或未必存在,我就没有意识吗?由于人类意识产生于神经系统的功能,因此不论自身是否感知到,无论自身是否认可,意识均存在。如何界定意识是否存在呢?能够分别了知,具有自我内省能力和行使能力,就是意识存在的标志。意识无形无色,是心非物,故意识心有时又称觉知心,意识主要功能即是觉知,凡是对内、外尘境从开始的了知、了别及其后之分析、思维、计划、整理、记忆... 都叫意识,都是意识心的功能,故意识涵盖甚广,意识的出现必须要有功能健全的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去接触相对应的色、声、香、味、触等五尘,以及意根接触法尘(五尘与法尘合称为六尘),也就是说,需藉根尘相触的缘才会出生意识。在熟睡或闷绝或正死位或灭尽定的时候,五根功能无法显现,故意识无法生起,意识是中断的,因此无觉无知,什么都不知道。由此可见意识是会中断的,是虚妄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