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难问佛陀:“为何说十二处,都是以如来藏真如自性为本体?”下
佛陀告诉阿难,大家常常于早晨、中午托钵至各处乞食,有时会得到酥、酪、醍醐等种种上等滋味。
此等滋味是从虚空中产生呢?还是从舌根中生出呢?或者是存在于食物里面呢?
若说此滋味是从舌头生出,可口中只有一个舌头,它已经成为酥酪味,再遇到黑石蜜糖就不应该会转移。
但如果其真的不变,就不能称其为知道滋味。如果变移,舌头只有一条,又何以可尝出许多滋味呢?
如果说滋味存在于食物里面,食物并没有分别作用,又怎么能自知滋味呢?
再者,食物自知滋味,就如同别人饮食一样,与你又有何相干呢?又怎么能称之为知味呢?如果说滋味是虚空自己产生,如果你食虚空,能否尝出虚空是何滋味呢?
如果虚空是咸味,它既已咸了你的舌,就应该同时咸了你的面。如果是这样,这个世间的人就应该都和海鱼一样了。
既然常常受到咸味,便应不会知道淡味。可是,如果真的不知道淡味,当然也就应不会知晓咸味了。连咸、淡都不知道,怎么能称之为知味呢?
因此,应当知道,味、舌根与尝都没有固定的处所。也就是说,尝与味都是虚妄暂有的现象。既不属于因缘所生,也不是无因自生的自然之性。
佛陀告诉阿难:“你在早晨常常用手抚摩头,这个摸触的知觉,是以何者为能触呢?在手,还是在头?”
若在手,头就应不会有知觉,为何仍旧称为触呢?若在头,手就没有用处,为何仍旧称为触呢?若头与触各自都有知觉,那一人应有两个身体。
若头与手的知觉为同一感触,那它们就应该是一体。若真的为一体,就没有能触和所触的区分。
但若说手与头都有知觉且是二体,此二体皆为能触,所触又属于谁呢?若说摸触的知觉在能摸之手,即应该不是在所摸之头;若说它在所摸之头,即应该不是在能摸之手。
现在头和手都有触觉,二者都是能触,便不会再有接触的举动。
因此,应当知道,所觉之触与能觉之身都无真实的处所。也就是说,身触与触处,二者都是虚妄暂有的存在。既不属于因缘所生,也不是无因自生的自然之性。
佛陀告诉阿难:“你常常在意根中攀援外境,从而产生善、恶、无记三种法则。此法则是意根之心所生,还是离心以外别有一个所在?”
如果它们是从心里生出,此法就不是外尘,不能算作心所缘之境。心所缘的对象才叫作“处”,因而此法则便不能当作“处了”。
若说此法则离开自心另有所在,它就应该有自性,而此自性是有知觉呢?还是没有知觉呢?如果是有知觉的,就应该叫作心,并且不能再叫做“尘”,而是另外一个心,即他人之心。
如果仍然坚持认为,离于心且有知觉之法尘是自己的心,为何此心不与身合为一体却要分成两个呢?
此法尘既无色、声、香、味,又无离、合、冷、暖之触觉及虚空之相,法尘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它在色相、虚空之中都无所表示、显现,你该不会认为法尘的处所在人世之外吧?色相有内、外之别,空难道也有外吗?法尘非心非境,从何处为其建立处所呢?
因此,应当知道,法则与心都没有一个固定的处所。也就是说,二者都是虚妄暂有的现象。既不属于因缘所生,也不是无因自生的自然之性。